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体能测评时间
百色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分2天进行,各招录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百色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分2天进行,各招录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
(二)体能测评地点
百色市第六中学田径场(原百色高中校区田径场,市内可乘坐13路公交车到右江民族医学院站下车)。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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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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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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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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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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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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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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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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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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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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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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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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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子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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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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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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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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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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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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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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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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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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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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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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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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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法医、狱医、护理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项目3项中有2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只有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参加体能测评当天7:3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评通知书到百色市第六中学田径场(原百色高中校区田径场)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请认真阅读考生本人体能测评通知书中的“体能测评须知”。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16年5月27日18:00前到报考职位资格审查单位领取《百色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通知书》(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百色市公安局 0776-2833133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0776-2989610
百色市人民检察院 0776-2832378
附件2:百色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