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范围、对象
(一)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聘用岗位的工作;
(三)具有护士以上资格;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6日至1998年6月6日期间出生。
(五)证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纪违法和受过刑事处罚记录史;
2.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以及其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由招聘单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工室。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护士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或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三、面试
(一)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定为2016年6月12日至6月13日,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具体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三)面试方式: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四)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五)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人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人数,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福利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年,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否则,聘用合同自然终止。聘用期间享受我县财政供养编外聘用人员现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附件:《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2016年6月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职位计划表》
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