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车日军等38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
2016年6 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8:00;
2016年6月17日,上午9:00-12: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广西财政大厦(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18楼1815室,可乘坐10、25、26、29、30、46、49、89、215、607、609、706路公共汽车到桃源双拥路口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报到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6 月18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报到地点:广西财政大厦(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3楼会议室,可乘坐10、25、26、29、30、46、49、89、215、607、609、706路公共汽车到桃源双拥路口站下车。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检集中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7:30时
体检集中地点:广西财政大厦(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18楼1815室,乘坐10、25、26、29、30、46、49、89、215、607、609、706路公共汽车到桃源双拥路口站下车。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2016年6月18日7:30时前到达候考室(广西财政大厦3楼会议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时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一张。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我厅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宝嵩 0771-5331722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