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考核、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1日—2015年6月20日
2.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E-mail方式报名。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住建委人教科(广西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四楼406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碧波,电话:0770-2881521
传真:0770-2829985
电子邮箱:fcg2880217@163.com
邮寄地址:广西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教科(406室)(邮编:538001)
5.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聘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证件原件 (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一式两份,以及有学校或院系证明属实的成绩单一份;其它报名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照3张。
(2)通过信函、传真报名的,如报名时不能提供材料原件,须最迟于面试考核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教科审验。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考核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单位组织进行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三)聘用
1.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实行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2.被聘用人员参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