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见《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和《北海市教育局通过绿色通道招聘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985”“211”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2.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
3.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师范类院校毕业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职在编教师。
4.各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还可适当放宽)。
(六)资格条件:
1.应聘者的学历、专业、执(职)业资格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执(职)业资格同时一致。
2.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具体岗位条件见计划表)
三、招聘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16年6月1日前在北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bhedu.com.cn)及各相关媒体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请于2016年6月14日前将《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发送到邮箱:bhjy504@126.com,报名表名称为“姓名+报考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报名表电子版可以到北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bhedu.com.cn)“通知公告”栏目或“教育人事”栏目内下载)。
本次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引进人才网上报名阶段不对报考人员资格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报考者认真阅读并确认本《公告》规定条款,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认真核对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其他条件等等),符合招聘条件的,请自行确认,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如所填报的材料与实际不符,所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负。
3.考试通知:用人单位经资格初审,初步确定符合条件人选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考试通知发放给应聘者,同时电话确认应聘者是否参加考试。
(三)资格验审。
考生于6月17日现场报到并进行资格验审。资格验审时,考生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和学位证(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证明)、教师资格证(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得到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普通话证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教师资格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和其他职业资格证(报考岗位需要的)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验。经工作人员核验,如考生的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考试定于6月18日在北海市进行(具体考试地点等事项详见考生考试通知),并按报考岗位进行相应的考试:
1.面试。参加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均应参加面试,面试包括现场试讲和答辩。试讲内容从学科现用中小学教材中由考核组选一篇课文进行试讲,试讲时间15分钟。答辩内容根据试讲内容及涉及相关的知识由考核组进行提问答辩,答辩时间为5分钟。
3.录用。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不用参加笔试,直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各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须经过笔试后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用人员,其中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考试合格并通过考核的人员,经双方协议,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六)跟踪了解。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持续跟踪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并提交相关材料后按录用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其他人员可按录用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北海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局、市人社局、市编委办的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纪律要求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报北海市人社局、编委办同意后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6月17日报到至18日考试完毕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我局统一安排,经录用并办理入编手续的考生,可报销考试期间往返火车、汽车的交通费用。
(联系方式:广西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79-3200219;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18977923389;
李红远,联系电话:1397797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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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2.北海市教育局通过绿色通道招聘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计划表
3.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
北海市教育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