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杨德明等97名考生为(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人员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参加专业笔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报送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29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报考选调生职位的,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成绩单、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报考公务员职位的,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此外,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 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出具的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一)面试公告将于2016年6月8日前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gxpta.com.cn/HEZHOU/index.htm)上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邮寄(直接)地址:
选调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资格审查材料邮寄(直接)地址:贺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五科(广西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四楼0452室)。
公务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资格审查材料邮寄(直接)地址:各招录机关(具体地点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材料邮寄地址”栏)。
(三)报考选调生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咨询:
贺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五科,电话:0774-5129022,0774-5123922(传真)。
报考公务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咨询:
贺州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774-5136503。
附件:1.贺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
2.贺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