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总分+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黄立段等8名考生为(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人员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二、 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6年5月24日至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选调生招考简章要求,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以下材料复印件报我部青年干部科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邮寄地址:广西崇左市新城路1号崇左市行政中心市委区311室,邮编:532200,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71—7969818,传真:0771—7969826)。具体材料如下: 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毕业学校盖章)、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须毕业学校盖章)、成绩单、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报考选调生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三好学生证明)复印件各1份。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 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 其他
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
附件:崇左市2016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
中共崇左市委组织部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