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总分+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廖造壮等15名考生为我厅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19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至我厅人事处(具体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处2017房,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5815138;传真:0771-5815140):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和学位证,3.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4.《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考人事管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厅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已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第二批职位的报名。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