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张莉同志(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2月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2月2日—2月8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宾阳县十里大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530400。
监督电话:0771—8251303、0771—5509012
原标题:南宁市宾阳县2015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选公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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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宾阳县公务员考试参公管理单位拟录名单
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