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张康祥同志(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5年10月2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竹溪路33号南宁市环境保护局人事科,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19日—10月25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竹溪路33号,邮政编码:530022
监督电话:0771—5309029、0771—5509012
原标题:南宁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选公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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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宁市环境保护局考试录用参公管理单位人员拟录名单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