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光临启仕教育官方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公务员 > 甘肃 > 正文

    2016甘肃金昌市公务员考试公告(42人)

    日期:2016-03-02 17:37:45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十、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招录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填写《甘肃省公务员录用考察表》,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考察不合格者,经市考录办审定后,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个别职位报考人员提出放弃的,若有正当理由,经省考录办审批方可递补,若无正当理由不能递补。截止本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和审批录用

    市考录办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人员中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金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和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市考录办负责核实。若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试人员,取消录用资格。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新录用人员应接受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本人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

    十二、监督检查

    为保证本次考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我市考录工作接受省考录办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巡视,并接受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同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应试人员及家长代表参与重点环节的监督,落实应试人员和人民群众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要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范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发现涉考的各类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销售盗版辅导教材、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935)8310545

    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0935)8330661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 (0935)8319822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935)8237608

    (0935)12380

    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0935)8222836

    原标题:金昌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6年金昌市公务员考试职位表g.xls

    2.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doc

    金昌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相关热词搜索:甘肃公务员考试
    启仕教育公考微信二码
    启仕简介启仕荣誉联系我们媒体关注法律声明免责声明人才招聘合作加盟
    Copyright@ 2012 www.qs101.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启仕教育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04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