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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甘肃定西市安定区公务员考试公告(21人)

    日期:2016-03-03 16:17:25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及市人社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我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全区招考计划为21名。其中:乡镇18名,定西市安定区检察院2名、市森林公安局安定分局1名。具体职位条件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3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法检两院警察、公安机关非特警、森林公安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5日至1998年3月5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政审考察环节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8.具有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10.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计算时间为2016年3月5日以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和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自报到之日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时间算起。

    11.招考职位要求报考人员有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被当地安排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已被当地安排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不能再以“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身份报考,只能在取得原单位同意后,以在职人员身份报考。

    12.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在职在读研究生不能报考。

    1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16年3月5日08∶00至3月11日24∶00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由市县区考录办负责,时间为2016年3月5日08∶00至12日18∶00。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于3月5日至3月12日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3月5日08∶00至3月11日24∶00,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12日00∶00至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查询报名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5日10∶00后登录省人社厅网站查询报名序号,并务必牢记,以便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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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务必于3月13日09∶00至3月20日16∶00登录省人社厅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近期免冠2吋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按《招考公告》有关附件提示操作),并根据《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为了确保考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在报名期间,经报考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任何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由市考录办汇总后及时上报省网上报名和笔试实施单位进行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3月11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农村特困户、城市低保户家庭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根据《关于减免残疾人考生报名考试费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80号)精神,残疾人也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这些人员只上传照片,不进行网上缴费,在报名确认期间直接到市人社局0814房间联系办理减免费用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残疾人凭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经市考录办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费用手续。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4月10日09∶00至4月23日08∶00期间,登录省人社厅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复印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不得遗失。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应提前熟悉具体前往线路,避免耽误正常参加笔试。

    3.笔试时间

    2016年4月23日

    上午: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4.携带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身份证遗失的应试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应试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5.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5月中旬公布,应试人员也可通过语音查分平台16887777查询,也可在省人社厅网站查询。

    五、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县区考录办和市直各录用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填写《甘肃省公务员录用考察表》,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考察不合格者,经市考录办审定后,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能进行一次。在考察环节个别职位报考人员提出放弃的,若有正当理由,经“省考录办”审批方可递补;若无正当理由,不能递补。截止本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录用

    市考录办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人员中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录单位负责核实。若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试人员,取消录用资格。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新录用人员须接受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任职。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本人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备查。

    八、监督检查

    为保证本次考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对全市考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市、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单位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报考人员及报考人员家长代表参与重点环节的监督,落实报考人员和人民群众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要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范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发现涉考的各类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销售盗版辅导教材、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32—8216244

    原标题:2016年度定西市安定区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定西市安定区公务员考试职位表.rar

    中共定西市安定区委组织部 定西市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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