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目的
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在地方政府机关从事外事翻译及相关工作所必需的相关外语专业知识和语言应用能力。具体测试的外语语种根据职位职责要求的语种确定(例如:从事英语外事翻译工作的职位测试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二、评价目标
(一)熟练掌握并应用相关外语的语法、句法;
(二)掌握使用相关外语在外交、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社会等领域的常用词汇及表达方式;
(三)了解以相关外语为母语或通用语的主要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概况;
(四)掌握相关外语在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常用词汇和表达方式;
(五)具备一定的国际时事知识。
三、考试内容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试题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中译外:将中文文章笔译成相关外语;
外译中:将相关外语文章笔译成中文;
应用写作:根据题目要求,使用相关外语撰写应用文。
四、答题要求
考试采用主观答题方式,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根据题目要求完成笔译和应用写作,笔译重点以译文的完整性、准确度和语言表达情况为标准评分,写作重点以内容、语言和文体为标准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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