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潼南区《2015年四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月16开展2015年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工作人员相关岗位面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请进入教育事业单位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2016年1月12至13日15:00时前到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人才科领取面试通知(缴纳面试费用40元/人),并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至2016年1月13日15:00时止未领取面试通知的,视为自动弃权,其后果自负;
2.本人不能按时到场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员需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并按第1项办理相关事宜;
3.考生若要弃权,请于1月12日5:30时前主动致电023-44558677,说明(确认)弃权,以便递补;
4.经确认弃权的,其缺额按《简章》规定予以递补。
注:其他事业单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