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考察合格,现将刘玲等11名拟录用为丰都县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同志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5年7月15日至7月21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重庆市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邮编:408200
电话:023-70605626
联系人:张繁荣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原标题:丰都县2015年上半年拟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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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丰都县拟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示表.doc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