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拟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5年9月25日至10月8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中共重庆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邮编):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400015)
电话:63899860
联系人:曾馨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原标题:中共重庆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拟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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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共重庆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拟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示表.docx
中共重庆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