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省关于黄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阶段递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次)
鉴于170039职位17040500522考生在考察期间,主动提出放弃录用资格,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2〕91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将递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递补人员
序号 | 招考单位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1 | 屯溪区人民检察院 | 170039 | 17040500421 |
二、办理体检确认手续
请递补体检考生(见附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均为原件)、两张网络报名时所提交的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于2012年10月16日到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黄山市政府大楼7楼707室),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时间和地点详见考生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费用:男304元、女313元,体检当天在体检医院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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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考录办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