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12年度公务员面试确认及邮寄材料的通知
我局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含通过调剂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按照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面试确认和邮寄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入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请于2012年2月5日前发送传真至010—64463255进行面试确认。传真标题一律为“×××(姓名)确认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内容应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名称、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治面貌、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传真要求有本人签名。
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凡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在面试2天之前提交放弃声明的,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资格复审材料
请入围考生于2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不接受本人递送或快递公司送达):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近一年内一寸免冠彩照),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外语等级证书、会计证等。
6.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其中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的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