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检、体能测试及面试公告
为建设高素质的中国民航空中警察(以下简称空警)队伍,切实做好2012年度考试录用空警资格复审、体检、体能测试及面试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规定,结合空警队伍的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体检、体能测试、面试的人员及规则流程
参加资格复审、体检、体能测试、面试的人员名单详见《2012年度空警招考笔试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达标的考生参加面试。
二、资格复审、体检、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安排及程序步骤
考生须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于2012年2月10日前发传真至021-22330859。接收传真时间为即日起至2月10日止,工作时间为每天9时至16时。政策咨询电话是13816509350,工作时间为即日起至2月21日止(双休日除外),每天9时至16时。
(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12年2月11日09:00-16:00。
2.地点:上海航友宾馆会议中心,上海市长宁区虹桥机场内迎宾一路425号。公交线路:机场一线(由浦东机场至虹桥机场T1航站楼)、806路、807路、925路、938路、941路、轨道交通10号线等均可到达。
3.所需携带的资料:
报考甲类职位的考生应携带
a.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其正反面复印件、《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b.本人《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员执照》、《航空人员Ⅳb级体检合格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c.本人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d.由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考生政治面貌证明,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e.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f.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应粘贴照片)以及空警政审表(附件5,共4页)一份,上述两表填写或打印均可;
g.一寸同底版近期免冠彩色白底照片4张,背面应注明姓名和所报考单位,并请预先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