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2月15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gbyc@mee.gov.cn,并同时传真到010-56500334。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生态环境部XX职位面试”(详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月15日17时前传真至010-56500334或发送扫描件至gbyc@mee.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快递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2月20日上午9:00在生态环境部机关二楼多功能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准时参加复审。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9年2月21日、22日全天和23日上午进行。
1. 2月21日全天
报考部机关生态环境管理职位、部机关国际合作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 2月22日全天
报考核安全监管业务司局职位、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 2月23日上午
报考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4.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30分别开始,请报考以上5个职位的所有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生态环境部机关二楼多功能厅,从东门进入。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地铁2号线车公庄站B口出,官园桥往东100米路北。
六、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部机关国际合作职位(职位代码:200110001004)的考生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测试时间:2月20日下午15:00,地点:生态环境部机关二楼多功能厅。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所有岗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2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4日(周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9点在生态环境部机关东门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生态环境部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X50% + 面试成绩X50%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X50% + 面试成绩X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X15%
八、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56500318(电话)
010-56500334(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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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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