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需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比如学历、年龄、专业、户籍等等,这是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不可缺少的条件。
除此之外,有很多考生在阅读招考公告时会注意到有这么一条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很多考生不清楚什么是“回避关系”,怎么样的情况要“任职回避”,考生报考时该如何避免受近亲属任职的影响。
那么什么是公务员考试中的回避关系呢?
摘自《公务员法》第68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在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填写的基本信息中有“回避关系”一栏,那么该栏如何填写呢。怎样的关系是回避关系呢。
一、哪些亲属可构成回避关系。
从《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中我们知道,“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会涉及到任职回避问题。根据往年考生报考时遇到的问题,一般大家对前两个关系都容易理解。而对后两个关系概念不是很清楚。笔者重点解释下后两个关系。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一般是指没有直接血亲关系,但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如下图所示
考生在报考时应该注意,如果你报考的单位有上图所示关系的亲属任职,那么就要好好判断一下是否需要任职回避。
近姻亲关系:姻亲关系范围很广泛,《公务员法》也没有对姻亲的范围作出具体的规定。所以一般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等比较近的关系会在考查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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