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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识的发生和本质
(一)认识的本质
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1.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
2.反映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
3.能动的反映论和消极的反映论的对立
(二)主体在认识中的作用
主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过程。
1.认识包含主体对客体的作用。
2.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种创造性的反映。
3.认识是反映和创造的统一。
反映在创造中实现;创造受反映制约。
(三)认识中的反映与信息、选择、重构的关系
1.能动反映过程中的信息变换
(1)信息是同世界的物质、能量过程紧密联系的普遍现象。
(2)主体认识客体就是获取客体信息,并经过信息变换在主体头脑中建构出一个与客体异质同构的观念系统的过程。
转化过程:①实物信息②客体特征信息③编码信息④观念信息。
2.能动反映过程中的选择机制
(1)选择是反映者在接收对像信息时①根据自身的需要,②由于客观条件,只反映被反映者的某些特性。
(2)选择表现为主体①感觉器官的选择;②思维对知觉、表象中信息的选择。
(3)认识的选择机制和反映特性并不矛盾,本身就是能动反映的表现。
3.重构是实现能动反映的内在机制
(1)重构是指主体在思维中对客体信息的建构过程。重构就是主体把经过选择、加工的客体信息在大脑中重新组合为观念的体系。
(2)重构同反映并不矛盾,而是实现能动反映的重要环节,它是认识过程中主体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突出表现。
4.解放思想,更新思维结构
马克思主义的能动反映论鲜明地体现了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辩证统一。
(1)由于主体的思维结构、认知定式是在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认识的主体应以实践为基础不断调整和更新自己的思维结构,从而实现主体对于客体的相符性反映。
(2)解放思想,即邓小平同志所说的"换脑筋",在哲学上就是指更新思维结构,这样才能使认识跟上不断发展着的客观实际,真正做到实事求是。
(四)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实践和认识辩证关系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决定认识,认识也指导实践。这是一个双向的过程。就认识的来源和基础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决定认识;就认识的功能和作用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以正确的认识和理论指导实践;就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与认识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