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偿补课”,教育部早在2015年7月就已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然而,时至今日,在线教育、“隐形”补课等补课形式层出不穷,屡禁不止。报道称河北将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集中专项治理,并重点查办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笔者认为此举值得点赞,它既是师风师德建设的有力支撑,也是教学秩序、教学质量的有力保障。但也需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让此类问题不再“复发”,让严查行动真正落到实处。
不可否认,自规定出台以来,很多地方在查处“有偿补课”方面拿出了不少有力举措,取得积极成效。如,烟台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除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外,还首次开展“随手拍”举报活动,打出实拳,动下真格,启动史上最严有偿补课治理活动,但即便如此,也存在规定落实“边缘化”、机制“时限化”等问题,仍有地方由线上转为线下,顶风作案,让“有偿补课”难以正本清源。这时长效的监管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做到查处与监管同步进行,让“有偿补课”时刻处于“高压线”之下,方能使治理长期有效,使教育界“风清气正”。
毋庸讳言,严查“有偿补课”,要在监管和处罚力度上下功夫。由教育部门带头,组成检查组明察暗访,并接受群众举报监督。查实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和学校,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凡违规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通过严厉的处罚,严格的监管,将“有偿补课”打入制度的“深渊”,让其“永世不得翻身”。
严查“有偿补课”的河北的确值得点赞,是树师风建师德的一个榜样,是教育风气改革的一层保障。在严格查处“有偿补课”的同时,更应该有针对学校、教师的长效监管机制,以严查的决心与力量,全面吹响监管的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