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记者孙铁翔 吴晶晶)“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迫在眉睫”“搞好城乡统筹,户籍管理是关键”……24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讨论上,政协常委们就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积极建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但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因此,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方面是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迅速摊大,导致人口膨胀、环境恶化等‘城市病’出现。另一方面,广大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传统乡村呈现凋敝景象。因此,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迫在眉睫。”全国政协常委李崴说。 “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坚决不能‘一刀切’。”全国政协常委颜延龄认为,要在积极围绕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现城乡居民权利平等等方面,对城乡经济社会各方面的改革和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政协常委普遍认为,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自然形成,需要政府统揽全局,既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地发挥政府应有的主导作用。 颜延龄建议,一是要深化财政和投融资等体制改革,使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全面延伸。二是要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医疗、教育、就业创业等服务体系。三是要关怀农村特殊群体以及农村的社会问题,真正把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搞好城乡统筹,户籍管理是关键。”李崴建议,国家应该有取消户籍制度的规划和时间安排,以便在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存在的问题时做到有计划、有准备、有目标,安排的各项改革有方向、有准备、不折腾、不浪费。 在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过程中,还要重点考虑到民族及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全国政协常委阿什老轨建议,要制定符合民族地区特点、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发展目标,使民族地区的城镇化进程与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