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参考解析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生招生质量,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近日决定,部分院系2012年博士生招生将进行改革,初试环节由评委审核考生递交的硕士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等有关申请材料,合格者即可进入复试,考生无需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
这种招生形式,免除笔试,人为评价因素增加,那么能不能保持公平,会不会滋生腐败,以及能否培养出创新人才?这个问题就值得我们深思。
其实,无论哪个层次的招生改革,最难过的是公平这一关。近年来,一些地方在艺术特长生考试以及自主招生考试方面暴露的舞弊现象,明显增加了人们对自主招生透明度及公正性的担忧。 清华、北大此次招博改革,旨在革除旧弊,选出"好苗子"。进一步完善适应高层次优秀人才特点和规律的选拔机制和模式,提高博士生招生质量。
清华、北大此举虽然初衷良好,但要想"好心办好事",还得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同时,我国高校数量居于世界前列,而创新人才明显不足。我们应该以此为契机,科学认识创新人才成长的内在规律,更新人才观念,创新管理体制,促使创新人才不断涌现。
第一,在博士招生过程中发现不正当行为,学校应对"关系博士"开除学籍,并取消相关教授博士生导师资格,情节严重者还应依法进行处罚。
第二,可借鉴国外"宽进严出"的做法,根据学科特点不同,对博士生毕业时所需学分、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科研实践能力、外语水平等多方面能力做出详细规定,适当提高淘汰率,收紧博士毕业出口,让"关系博士"哪怕进得来,也出不去。
第三,取消"博导终身制",对个别教授评上博导后不思进取,脱离学术研究的前沿,对博士生不管不顾,造成博士质量下降的,应当予以解聘;同时,将一些有能力培养博士生的年轻学者,大胆予以聘用。实行博士生导师的学生报选制,只要是一个博士点的教师,有博士生选他做导师就是博导,没有人选就不是博导。通过双向选择让博士生导师"能上能下",进一步提高博士生质量。
对于该招生制度引发的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我认为如果社会中金钱至上的氛围过浓、急功近利而且浮躁,缺乏科学的精神和自主创新的志气,"官本位"思想严重,缺少多元化的评价标准和用人机制,这种社会环境是很难产生创新人才的。必须在创新体制机制方面下工夫,形成有利于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包括薪酬制度、用人制度、评价制度等。
总之,这种制度在我国人才体制的改革的道路上迈出了一步,只要我们决心并下大力度深化强化改革,就一定会在创新教育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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