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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考试警惕不当得利考点的陷阱!

    日期:2014-03-29 15:01:00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吉林提醒大家,2014年吉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工作已经结束,错过了此次考试的考生们不要失望,2014年吉林省事业单位考试即将开始,最近陆续出了一些考试公告可以到吉林官网查看。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的法律知识部分经常会涉及到民法的内容,而在民法里有一个常考的知识点,并且会让很多考生产生误区和混淆的知识点——不当得利,下面本文就不当得利的考点疑难之处做出分析和解答。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依据,受益人因为受害人受有损失而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比如说小张在某个月的15号要发工资,可是等小张到银行查询工资是否到帐时却意外发现,公司往自己的卡里打了25000元,也就是多打了20000元,这个案例里的20000元就是不当得利。

      既然是不当得利那就要返还给受害人,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因不当得利而获利的情况,应该怎么来处理?比如,小张从卡里取除了20000元投入股市,获利2000元,那么2000元是否应该返还给公司呢?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2000元应该扣除必要的劳务管理费用,收缴归国家。

      此外,还会涉及到另外一种情况,如果因不当得利而受有损失,该如何处理?比如,小李一天早晨打开门意外发现门口有一头牛,这个时候,小李认为是飞来横财,于是便把牛当作自己的牛来饲养,花费草料费100元,因天气过热,花去医药费200元,此时正值春耕时节,小李用牛来耕地,导致牛劳累过度而生病,花去医药费300元,这个时候,主人打听得知,牛为小李占有,便要求小张返还牛,此时,就存在一个问题,小李的花费能否要求主人补偿。这里要区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必要的管理费用,就是作为一个善良管理人时需要的费用,如果是非必要费用,就是在恶意管理的花费,主人有权拒绝赔偿。针对本案来说,草料费100元,天气过热引起生病花费的医药费200元是有权要求主人赔偿的;因劳累过度导致生病花去的费用就属于恶意费用,主人可以拒绝赔偿。

      最后梳理总结一下,不当得利涉及到返还的问题,原物一定要返还,有孳息的也应返还,如果因不当得利而获利,扣除必要的管理费用收缴归国家;如果因不当得利而受有损失,必要费用课要求补偿,非必要费用则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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