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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黑龙江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指导:累犯该怎么确定

    日期:2014-04-03 09:28:00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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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就要开考了,挠腮抓脑,怎么办呢?不用担心,这是同学们在经历了一个愉快的寒假之后所表现出来的普遍现象。如何克服这个现象呢?大家跟着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的步骤来,首要做到的就是先把浮躁的心收回来,然后定个小小的目标,今天就看2页书,或者说今天就解决一道题目、掌握一个知识点。下面我们就来看一道历年的真题。

      【真题 单选】下列不属于累犯的法律后果的是()

      A. 应当从重处罚 B.不得适用缓刑 C.不得适用假释 D.不得减刑

      当大家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从题干中立马就能反映到本题主要考查刑罚具体运用中的累犯问题。那么首先我们必须来了解什么是累犯,它就是指被判处刑罚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间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累犯分为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但法律后果相同。

      累犯说白了就是犯罪分子屡教不改,犯了又犯,这种人的主观恶性强,社会危害性大,因此作为一个没有学习过法律的人也应当明白,国家对于这类人理所应当是要严惩。所以应当从重处罚肯定是累犯的法律后果之一,但本题大家还要注意这是一道选非题,所以A不选,在这里大家往往会因为审题不清,错失本来能够得到的分数,因此告诫在这方面失分的同学做题目时应仔细认真;下面我们来看B选项,缓刑是指本来要将犯罪分子关进监狱,但念其犯罪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故而不实行关押而是对其进行社区矫正。大家看到这个定义就会发现明显不符合累犯的犯罪特征。所以累犯肯定也不适用缓刑,B选项也不选;假释就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提前释放对于犯罪分子而言无疑是减轻了他的处罚,所以累犯也不适用假释,C也不选。那么运用排除法,此时大家也能知道答案选D。减刑适用于任何人,即使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简称死缓)的人也能在一定条件下适用减刑。很多人可能从电视、报纸中经常看到很多被判死缓的人最后减为无期徒刑,甚至慢慢地减为十几年。所以连死缓都能适用减刑,其他一般性的犯罪肯定也能适用减刑了。故它不属于累犯的法律后果,当选。

      从上述这个题目中我们对累犯的定义和法律后果进行了一个系统而简单的学习,而对于学过法律的同学们而言,这就算是一个简单的回顾。是不是很简单而且很轻松的就掌握了一个知识点呢?所以大家不用着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学习永远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要盲目求快。书本太厚,有难以理解的知识点了,别灰心,我们都会耐心的帮助大家解决问题,帮助大家在短期内高效的学习,成功通往事业单位的大门,最后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祝福同学们马年行好运,马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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