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及执法体制改革有关事宜的批复》(京政函〔2015〕61号)精神,市交通执法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职督查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招聘督查员80名。具体岗位职责和要求见招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至1997年10月出生);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能适应早、晚班倒班的工作特点,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聘用方式
劳动合同制。
四、工资待遇
薪酬标准按照督查员所从事的岗位确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报名方式
登陆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网站下载《报名表》(http://www.bjjtzf.gov.cn/),于2015年10月20日18:00点前将《报名表》发送到指定邮箱:gdzfddzp@163.com。
市交通执法总队对报名表进行初步审核,以邮件回复的形式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一寸白底照片两张(背面标注名字)。
六、考试及成绩查询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知识、《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等相关内容。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笔试时间:10月22日(周四)上午9:30-10:30
面试时间:10月23日(周五)上午9:00-11:45
下午13:00-16:00
具体考场地点和准考证号10月21日登陆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网站查询。
七、政审和体检
10月27日登录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网站查询进入政审和体检的人员名单。
八、岗前培训及聘用
组织拟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进行专业考试。考试合格的,准予聘用。
九、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入围情况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如遇时间调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请考生注意关注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网站。
附件: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