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龙马潭区石洞消防站拟招聘20名劳动合同制消防队员(其中16名消防队员,2名为消防车驾驶员,1名消防文员,1名厨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对象及条件
1、招聘岗位性质: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聘用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2、招聘对象及条件:
(1)基本条件:常住户口在泸州市三区;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三类人员具体条件:队员(含驾驶员)必须为男性退役军人,全日制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村退伍青年可放宽到初中学历),年龄在20--32周岁之间(1982年8月1日—1994年8月1日之间出生),驾驶员驾驶技术优异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身高在168cm以上,在泸州市消防部队服过役的军人户口不限;文员限女性,年龄在20--32周岁之间(1982年8月1日—1994年8月1日之间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要求具有较强文字功底,熟悉常用办公软件;厨师性别不限,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持有健康证(户口在石洞的优先)。
3、工作地点:龙马潭区石洞镇粮食储备中心办公大楼底楼
二、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日——8月20日(工作日内)
2、报名地点:龙马潭区小市新街子74号(公安消防大队)。
3、报名材料: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个人简历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应聘者如实、准确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招聘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招聘测试内容及条件
考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不足,相应调减招聘名额。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类。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其中队员(含驾驶员)体能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10%;文员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厨师采用现场测试。
1、笔试:笔试为基本文化素质和消防常识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试:五个项目,分别为:①100米徒手跑;②100米负重;③单杠;④双杠;⑤1000米越野跑。体能测试前签订《自愿申请参加体能测试声明书》。平均每项20分,共计100分,驾驶员需持B2及以上驾照,并通过交警考试合格。
3、面试:在笔试、体能测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相加的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及名额数与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
(队员、驾驶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成绩60%+面试成绩10%。
(文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及政审考核
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及名额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按照体能成绩排序,体能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由体检本人支付。
体检合格后考生填写政审审批表,进入政审考核程序,政审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不一的,居住地派出所需同时签署意见。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聘用、试用期和待遇
政审合格后由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聘用。对被聘用人员实行为期2个月(含集中训练时间)的试用期,并由聘用单位对其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素质情况、一日生活制度的表现及遵章守纪情况等方面,试用期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后,其月工资收入按照区政府统一核定标准发放,队伍实行军事化管理,统一食宿。合同聘用期内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保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马潭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830-2589686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