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40%+面试成绩30%。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和写作。
笔试时间:8月2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带笔试准考证。
(8月20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计算机办公软件运用技术及速记、听打、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录入方法不限。以上测试包括听打、看打和速记。其中听打占60%、看打占30%、速记占10%。
测试时间:8月21日下午13:00开始。
测试地点:另行通知,带笔试准考证。
3、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分3个面试考评组,每个考评组由7名考官组成。
(3)面试考生将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考官除主考外,其他考官将按照1:1.5的比例抽签确定面试资格及面试考场。
(4)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项成绩之和低于120分的(含120分),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的确定将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以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削减招聘人数。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无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如何,均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6)面试时间:8月25日全天。
(7)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1、体检和政审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并进行公示。
2、政审由中院政治部负责。
3、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进行二次递补,如二次递补不合格将不再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岗位即取消。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中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中院负责。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两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及相关待遇
合同制书记员工资待遇参照机关工勤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相关要求购买“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0871-64096609 64096611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