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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山东泰安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资格审查通知

    日期:2014-07-21 15:47:00   来源:

      四、缴费

      按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五、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4年8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地点: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考生,凭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发票到相应招考部门人事科(具体地址详见附表2)领取面试通知单。

      报考市直其他部门的考生凭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发票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西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窗口领取面试通知单。

      报考县、乡党政机关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发票到各县(市、区)面试资格审查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8月14日至17日。

      六、其他

      1、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名单按规定另行公布。

      2、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要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应主动和各招考机关或部门联系,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各招考机关或部门联系更改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为招考简章考生报名咨询电话)。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38)6992955。

      附件:1、县(市、区)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通知单发放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表;

      2、市直部门面试通知单发放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表。

      泰安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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