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公安协警、辅助性岗位用工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协警、辅助性岗位共10名(男性)。
二、聘用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二)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公安协勤工作;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没有受过刑事、行政和党纪、政纪处分;
(四)具有高中(含高中、职高)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六)退伍士兵和具有机动车驾驶技能的优先聘用并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开始至7月30日。
(二)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一寸免冠照2张等证件,到建德市公安局新安江派出所四楼405办公室报名、面试。
四、聘用事项: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后试用三天,根据试用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与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辅助性岗位用工聘用手续,派遣到市公安局新安江派出所工作。
五、聘用后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本市机关单位辅助性岗位派遣人员待遇及考核奖(协警交五险一金)、月工资待遇不低于2000元。
咨询电话:64722603 13758137648(唐警官)
建德市公安局新安江派出所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