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一)报名时本人持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各种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小1寸),先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再由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进入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合格的填写《检察院司法辅警报名登记表》,同时收取每人100元的报名费,用于考试产生的费用(用于制卷、阅卷、制准考证、考场租费等)。
(三)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不受比例限制均可开考。
体能测试项目见附件。
九、聘用程序
按照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的顺序组织实施,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5人进入政审(若总分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政审),发函至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按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递补政审人员。
政审合格的15人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政审人员,合格后参加体检。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张榜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与其他单位已经签定劳动合同的必须在公示期满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十、待遇及管理
公开考试招聘的司法辅警人员签定聘任制合同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没有单独执法资格,在法警大队的领导下开展辅助性工作。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进行续签,聘任期间每人每月工资2100元(含五险)。
十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4年8月9日上午9:00—11:00进行《公安基础知识》考试。
(二)考试地点:考场设在芒市,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所列为准。考生务必于2014年8月8日12:00前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十二、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整个招聘工作在芒市委组织部、政法委、纪检监察局、人社局、保密局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对失职、渎职人员视情节轻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咨询电话:2121571(市委组织部)
2110538(市人社局)
2215665(市检察院)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X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中共芒市委组织部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