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评分及成绩汇总
(1)笔试时间:2014年7月10日。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资料、 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近期时事政治、职业道德等综合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评分:笔试成绩经汇总后公示3天,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统一确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4)笔试加分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①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加5分;
②参加自治区“一村一社区一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志愿者需提供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加5分;
③“三支一扶”期满人员且考核合格的在疆高校毕业生报考加5分,须提供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
④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10分,其他民族使用维吾尔族语言文字答题的加10分;
⑤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干部配偶报名加5分;
⑥根据新政办发[2010]109号文件中第十七条中规定:“在公益性岗位就业二年以上的人员,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应聘时,可视同经过基层锻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结合我县实际,由用人单位出具在该岗位连续就业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及考核良好以上证明的加2分。
⑦持安置卡的退伍军人加25分,没有安置卡的退伍军人加20分;(另:每被评为优秀士兵一次,笔试成绩再加2分、获三等功一次笔试成绩再加5分、二等功一次再加10分,获一等功和军级以上单位荣誉称号再加30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除退伍军人简章说明的可累计加分,其他只能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五)面试要求
(1)面试:2014年7月15日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公示3天。
五、体能测试
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六、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考《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均在麦盖提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mgt.gov.cn)、公安局、人社局(含文化广场政务公示栏)进行公示,不再通知到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麦盖提县政府信息网、公安局、人社局(含文化广场政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考生根据公布的聘用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统一签订劳动合同。
九、监督、纪律及其它要求
1、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招考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
附:
1、麦盖提县“网格化”专业巡控队协警报名表
2、2014年麦盖提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会面“网格化”专业巡控队协警考察政审表
咨询电话:0998-7854006(县人社局)、7856766(县公安局)
麦盖提县公安局
麦盖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