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象州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优化象州道路交通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交通协管员。具体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要求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爱岗警业,愿意从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无重听;年龄18至30周岁(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或有写作专长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有违法乱纪不良记录者不接受报名。
二、招聘程序
招聘时间:2014年7月4日至7月20日。面试:侧重精神面貌、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由个人承担。政审:由相关单位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
三、岗位安排
本次招聘的交通协管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被录用人员将与来宾市汇才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来宾市汇才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派往象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一律安排在一线协助民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等。
四、用工待遇
基本工资:每月1500元。社会保险:社会保险金按象州县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用人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单位负担。统一配发执勤服装和执勤装备,食宿自理。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交通协管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招聘者,填写《象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象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发到邮箱1085834328@qq.com,招聘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现场报名方式,招聘者须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携带填写好的《象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到象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宣秘中队(单位地址:象州县象州镇温泉大道194号,联系电话:0772—4365381)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六、聘用形式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
象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