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由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协警,派遣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工作岗位:在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事交通违法处理咨询、告知等辅助性工作。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3、本人具有或父母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并有固定住所;
4、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年龄在22-27周岁之间(1987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出生);
6、女性身高1.6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身孕,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传染疾病,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史;
7、讲普通话,口齿清楚。
8、计算机操作熟练。
(三)下列人员优先录取:
1、有一定公文写作基础和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
2、有二年以上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数据库维护、网站建设、程序开发工作经验之一的,能够独立进行PPT制作;
3、有话务坐席工作经验的;
4、在我市公安机关从事过协勤工作的;
5、同等条件,具有熟练驾驶技术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8日(周二)上午:8:30—11:30
(二)报名地点: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张店区昌国西路88号)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请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sdzb.lss.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一并交验。报名需由本人进行,同时要交验家庭户口本(父母是淄博市常住户口的同时提供与父母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各种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派出所无违法记录证明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二)在报名的同时结合招聘要求及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笔试有关事项。
(三)咨询电话
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0533—3161881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533—2139015;0533—2881319。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能力测试,笔试占总成绩30%,笔试结束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笔试成绩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有关事项。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一)按照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人员。测试内容包括互联网基础应用、文字编辑处理等常用知识;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占总成绩20%。
六、面试
(一)按照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合计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举止仪表及相关专业技能等。
(二)面试占总成绩50%,面试结束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总成绩。
七、政审和体检
按照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面试三项总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人员。政审的内容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政治表现等情况,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如经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
八、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对符合条件的拟录用人员,由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每月15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2.绩效工资:每月300元;
3.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4.统一配发工作服装。
九、考核管理
由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协警的日常管理与考核。
附件:报名登记表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