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林口县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经林口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补充招聘公安文职特警人员,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林口县共补充招聘公安文职特警人员10名,男性,从林口籍退役士兵中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前科劣迹;
2、林口籍退役士兵;
3、具有林口县公安局管理的一年以上常住户口(2013年6月1日前至报名时一直为林口县公安局户籍);
4、男性,年龄27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两眼裸视力均在4.8度及以上,体型匀称,按体重指数计算(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的平方),必须在18-28范围之内;
6. 体能测试合格。
7、符合下列任一条件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加分不重复计算:
(1)在部队服役期间有1年以上特警或特战队员工作经历;
(2)曾获部队团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军事比武射击科目前五名,或曾获射击专业省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3)在部队服役期间有1年以上从事排爆、排雷、爆破专业工作经历,或具有公安部颁发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4)曾获散打、拳击、跆拳道、自由搏击、摔跤、柔道专业省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1、发布时间:2014年5月29日至6月8日。
2、发布渠道:林口县政府网站、林口县公安局网站。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上午8:00至11:00 ,下午13:3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原林口县劳动局四楼大会议室。
3、报名时须本人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户口簿、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符合加分条件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