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3日
(二)报名地点: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张店区昌国路88号)
咨询电话 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0533—3181774
市公安局:0533—213890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前,请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sdzb.lss.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报名时一并交验。报名需由本人进行,同时要交验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各种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外语专业的交验专业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
2、报名时应持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固定住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个人表现证明。
3、报名时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分值占50%,时间、地点由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另行电话通知。
(二)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五、面试
(一)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举止仪表及相关专业技能等。
(二)面试分值占50%,时间、地点由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另行电话通知。
六、政审和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两项总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政审的内容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政治表现等情况。如经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
体检时间、地点由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另行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聘用、待遇和培训
(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
(二)试用期间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法律法规、警容警姿和作风养成训练等。
(三)被聘用后,工资数不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