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协警200名,其中男性19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
(二)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1996年6月15日以前、198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武警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各种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4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1、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及退伍军人、武警;
2、具有文体特长、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以上、计算机二级水平以上的;
(七)对持有A1型驾照的男性报名者,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身高可以放宽至1.65米以上,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上。
三、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1、协助民警开展接处警工作,完成法律授权范围内的职责任务;
2、在民警带领下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协助民警做好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4、协助民警开展抢险救灾、活动安全保卫任务;
5、开展警务技能训练,做好常态化战备值班;
6、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协警身份为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2、收入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考核奖、执勤值班补贴、年终目标奖构成,试用期满转正后平均月收入不低于31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单位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缴存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其他待遇
1、协警管理参照警察的工作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定期开展协警岗前、在岗、专项教育培训;
2、 单位统一提供食宿;
3、统一配备协警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