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天河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人员可报考。
二、招聘职位与人数
招聘职位:合同制人民调解员
招聘人数:1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岗位职责,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法学(本科B030101,研究生A0301)、社会工作专业(B030302),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35周岁(含)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31日;
3、热爱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上午8:30时至2014年6月22日(星期日)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在人才招聘之企业及其他招聘栏查看公告),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三)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通过并报名确认成功后,请考生于2014年6月25日17:00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