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磐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县就业管理处公开招聘合同制协警人员14名(女性2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用工性质:劳动派遣工。
(二)招聘岗位
综合室2人(女性1名),城区中队5人(女性1名,男性4名),车管所1人,事故中队1人,玉山中队3人(含尚湖镇委托管理2人),公路巡逻中队2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玉山中队协警仅限玉山区域人员报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视力条件为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在0.8以上,身高在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双侧单眼娇正视力在1.0以上);
5、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综合室男协警岗位要求具有计算机专业文凭,有电脑公司、网络维护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车管所岗位、女性岗位要求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工资待遇:月薪1300元(含五金),不含福利、补贴、年终一次性奖励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于2014年7月4日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振兴街55号)。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2、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出具本人行为表现情况(含家庭成员情况及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并盖章;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及是否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情况,责任民警签字并盖章;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的。
四、笔试、面试:报名人数在30人以上的,组织笔试,按笔试成绩1:2组织面试,报名人数在30人以下的(含30人),不组织笔试。面试由县就业管理处、交警大队共同组织。面试后,组织人员进行体检,身体合格人员按成绩择优录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一经录用由县就业管理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