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巡警特警大队及各辖区派出所警力,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农村巡防队员和巡特警,共计6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体能测试、笔试、体检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招聘农村巡防队员和巡特警共6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或退役士兵,有散打、跆拳道、武术、田径资格证书的,不限学历。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安事业,思想进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截止到2014年6月13日),30周岁以下(截止到2014年6月13日),男性,身高170cm以上,裸眼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无疾病,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无明显疤痕(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3)具有专业所需的基本技能和文化水平。
(4)本人及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习练法轮功及参加其他邪教组织。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8日至2014年6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报名资料: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或退伍证、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2014年公安招聘公安巡防人员、巡特警报名表》2份。
报名考务费:55元
五、初检及体能测试
1、初检
按招聘条件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政法委、县公安局进行初步审查、目测,县纪检委监督,初检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
初检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通知。
2、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方式: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试标准进行封闭式体能测试,满分100分。
(2)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通知。
如果体能测试合格人数没有超过60人,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体检;如果体能测试合格人数大于60人,按规定参加笔试。笔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由县公安局组织,按招录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由县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在吴桥县人力资源网和县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时间为七天。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审核后,由县人社局核发“同意聘用通知书”,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用工合同。初次签定合同期限为3年,以后根据工作人员的考核情况续签或终止合同。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在聘用期间由县公安局委托县人力资源市场实行人事代理。
七、待遇
正式签订用工合同后,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县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八、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初检、体能测试、笔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2014年吴桥公安招聘巡防人员、巡特警报名表.doc
体能测试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