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和工作上的需要,我县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及农村片区交警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4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2014年丹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农村片区交警队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职位一览表》)。根据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招考工勤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截止 2014年6月4日 (含4日)前系黔东南州户籍和生源的中技、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的各类人员(不含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开支的在职人员)。
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含在黔东南州服务期已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 2014 年6 月13 日 前服务期满一届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 1996年 6月 13日 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 6 月13日 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5、报考从事驾驶岗位的人员要熟练掌握驾驶技术,并持有岗位所要求相应有效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及以上,连续从事所持驾驶执照对应驾驶工作2年及以上,时间截止 2014年 6月 13日 (含13日),且截止报名时无重大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的应届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 2014年 6月 13日 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14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丹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dz.gov.cn/)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丹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dz.gov.cn/)。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13日—6月1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丹寨县行政中心一楼
(三)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本人毕业证书、驾驶证(应聘驾驶员岗位的,且截止2014年6月13日(含13日)具有2年及以上驾驶经历,期间未出现过交通安全事故,一个计分周期内累计违章计分未超过12分(由县级交警大队出具证明原件)、技术等级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关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身体条件待体检阶段进行审查),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聘用单位的一个职位。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2014年6月26日-27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发票到丹寨县行政中心一楼领取。
四、笔试和面试
考务工作由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比例1:3及以上开考,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1:3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根据其本人意愿调整到可报名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