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平安丹徒”建设,提升“大巡防机制”建设水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维护全区社会治安,应急处置各类突发性案事件,经丹徒区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巡特勤人员7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从事巡特勤工作;
2、巡特勤人员限招男性,镇江市区户籍(京口、润州、新区及丹徒),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条件可放宽至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0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裸眼视力在4.8(0.6)及以上,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察、控制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或曾参加过非法组织的;
(4)有过吸毒史;
(5)直系血亲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罪正在服刑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巡特勤工作或者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镇江市丹徒区龙山路111号,江苏省大港中学对面)。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报考人员需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退伍军人还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局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领取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公安局一楼大厅。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招聘简章的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体能测试,笔试、体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进行计算。根据笔试占40%、体能测试占60%核算总成绩,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报考公安巡特勤考生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方面基础知识,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要求执行,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子1500米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