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接处警工作需要,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辅助接警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2、不符合人民警察招录的几种相关情形,不予招聘。
(二)文化条件:接警员应具有高中(含中专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体条件:女性;年龄28—32周岁(1986年7月1日至1982年7月1日之间出生);五官端正;身高不少于158厘米,体重不低于43千克;双侧视力不低于5.0。
(四)相关条件:户籍为东至县籍;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知识水平、语言沟通能力,口齿清楚;在县中心城区有固定居所。
(五)已有工作单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8∶30时至17∶30时止。
(二)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大楼605室。
(三)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经初审合格后,如实填写《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政工室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一)基本法律法规和应用文写作(100分);(二)计算机应用技能(100分)。
笔试时间:2014年6月18日14:30时至17:00时。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6月19日上午,张贴在报名处,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同时可申请查分。
四、体检、考核人员确定
将基本法律法规、应用文写作成绩与计算机应用技能成绩之和为个人总成绩,自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如遇分数相同,计算机应用技能成绩高者名次列前。取前4名竞聘者进行体检。
2014年6月20日7:00前,在县公安局门前广场集中前往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依据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竞聘,依次递补。
自体检合格始,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考核聘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胜任工作岗位的实行劳务派遣,购买社会保险,受聘期间月工资800元,并逐年增长。
六、其它
县公安局纪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东至县公安局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