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53名,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录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苏州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报考要求
报考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除符合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招录条件等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高中以上学历,有特殊岗位要求的,以《苏州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为准。
4、报考人员限苏州市区户籍(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下同)。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1日至1996年6月10日间出生),有特殊岗位要求的,以《苏州市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为准。现在公安机关各辅助性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需提供用人单位证明)的各类辅助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5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达0.8(标准对数视力达4.9)。体检所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1、报名。
(1)网络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于6月10日上午10:00至6月11日下午5:00登陆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下同)进行网络报名,报名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2)现场审核确认:完成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13日9:00至14日下午5:00登陆苏州人才网查询并打印《现场审核通知单》、《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根据通知时间由本人携带《现场审核通知单》、《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或2014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办公自动化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若招录岗位明确需要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的,还需提供社保缴纳明细或劳动手册(二年以上岗位相关工作经验是指:截至2014年7月31日累计工作二年以上。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验)至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3)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审核确认书》的要求自行到苏州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考试。
考试分为A类、B类两类。
A类考试进行笔试和面试;B类考试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
参加A类考试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参加B类考试的考生总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
A类考试根据笔试成绩、 B类考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和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