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经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湖南省公安机关面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4届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全省公安机关共计划招考公务员109名,其中湖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警犬支队1名,湖南警察学院6名,市州公安机关102名。各招录单位具体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职位表(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4届公安学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6月5日至1996年6月5日期间出生);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必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报名、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5日9:00至16:00。
报名地点分别设在公安大学、刑警学院。
报名时,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三),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报名信息表》(附件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其复印件、本人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通知单及其复印件,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比例为1:3,未达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1:3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结果在公安大学、刑警学院公示。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为2014年6月6日,参加人员应于当天8:30前到达指定地点。
体能测评地点分别设公安大学、刑警学院。
体能测评对象,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中,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本人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
体能测评由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组织,湖南省公务员局会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
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组织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取消资格。
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