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顺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人员2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长顺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县公安局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接警服务台、视频监控及文秘(协勤)人员男性10名、女性10名。(详见附件《 长顺县公安局2014年面向社会招聘协勤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专(含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普通话流利,熟悉电脑基本操作知识,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处理能力;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岁以上(1996年6月9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6、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州内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且试用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09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在报名前7个工作日发布,招聘信息登录长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zcsx.gov.cn/)查询。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作应聘登记,并提交报名所需资料。
六、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长顺县公安局政工室
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长顺县公安局2014年面向社会招聘协勤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考职位要求具有相关报考资格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予以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
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