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警犬技术在公安实战中的特殊作用,缓解警犬技术力量不足,加强我县社会治安稳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犬训导中心工勤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长顺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县公安局2014面向社会招聘警犬训导中心工勤人员3名。(详见附件1《 长顺县公安局2014年面向全县在聘协警人员招聘警犬训导中心工勤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中专(含高中、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6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州内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且试用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09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在报名前7个工作日发布,招聘信息登录长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zcsx.gov.cn/)查询。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作应聘登记,并提交报名所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