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为市检察院公开招聘12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检察院辅警的身份性质
是指不占行政编制,不具备公务员和司法警察身份,根据工作需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资格和聘用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户口为辽阳市常住人口,共12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2名。
三、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含]至1996年5月31日[含]期间出生);
6、相貌端正,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男性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2厘米;
8、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证件必须在2014年5月31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愿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6日至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不休息)。报名现场设在市人力资源市场五楼(新华路500号)。报名本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同版二寸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照片2张(报名表、准考证各1张),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经审查合格后,交纳报名费。